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允许类住宅可继续居住,出租和转让

天天快报  2017-05-24 13:01

[摘要] 住建委在其官微发布其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、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》的解读,解读允许商办房,类住宅“老人老办法,新人新办法”。

住建委在其官微发布其3月26日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、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》的解读,解读允许商办房,类住宅“老人老办法,新人新办法”。

住建委在其官微发布其3月26日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、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》的解读,解读允许商办房,类住宅“老人老办法,新人新办法”。

住建委表示,

一,在政策执行前,已取得预售许可证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,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;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。

二,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,可出租,且不限定出租对象;也可销售,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。

三,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、出售业务,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。

业内人士认为,这也就是变相允许已购买的商办房可以继续出租和居住,这也是一种对现有社会问题的模式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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